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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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王某某二人经共谋将永宁县胜利乡一小区数十户内墙体线盗走,导致该小区损失共计4万多元,2018年4月17日,永宁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王某某
2018年1月初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王某某一同回家时经过永宁县胜利乡某小区时看到该小区内大部分仍然空置,王某某便对马某某说:“我看这个小区都没有住人,明天我们一起去偷。”二人遂一拍即合,第二天马某某、王某某坐车至永宁县胜利乡陆坊小镇,携带着准备好的手钳子、改锥、绿色尼龙蛇皮袋子等工具从一楼一间没有锁好的窗户内翻进去,将该小区几个单元内的数十间空置房内的墙体线偷走,导致该小区近4万元损失,2018年1月19日,正当马某某、王某某第四次在该小区实施盗窃时被保安看到,二人便丢弃已经到手的两蛇皮袋墙体线并逃离现场。2018年3月16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永宁县检察院提醒公众,无论家内是否有人居住或者存有贵重物品,都务必记得出门时将窗户关上,并将户门反锁,避免财物丢失。